湘潭县注销税务要求 小规模纳税人税费申报 快速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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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公司品牌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服务财税咨询 业务类型财税服务 业务范围全湘潭 服务方式1对1 服务类型全程办理 办理时间联系商家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中路玉兰东苑3栋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映莲。
税费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湘潭县注销税务要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4、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湘潭县注销税务要求
税费申报顺延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后一日,如遇公休、节假日的,可以顺延。
湘潭县注销税务要求
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办理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4、从中国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办理纳税申报;
5、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办理纳税申报;
6、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公司理念:尊业、敬业、勤业、爱业、乐业。 公司原则:总体**。 工作原则:效率、有序、严谨、实效。 工作要求:负责、配合、主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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