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品牌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服务财税咨询
业务类型财税服务
业务范围全湘潭
服务方式1对1
服务类型全程办理
办理时间联系商家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中路玉兰东苑3栋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映莲。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4、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合集,方便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包括纳税申报期限、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税纳税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税费申报对象
1、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家税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依法已向国家税务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
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
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顾的纳税人;
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
应当向国家税务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人。
2、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3、扣缴义务人和国家税务确定的委托代征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公司理念:尊业、敬业、勤业、爱业、乐业。 公司原则:总体**。 工作原则:效率、有序、严谨、实效。 工作要求:负责、配合、主动、标准。
http://xtgszc.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