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品牌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服务财税咨询
业务类型财税服务
业务范围全湘潭
服务方式1对1
服务类型全程办理
办理时间联系商家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中路玉兰东苑3栋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彭映莲。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费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1、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3、扣缴义务人因有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在申报、消费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税费申报对象
1、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家税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依法已向国家税务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
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
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顾的纳税人;
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
应当向国家税务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人。
2、按规定不需向国家税务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3、扣缴义务人和国家税务确定的委托代征人。
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合集,方便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包括纳税申报期限、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税纳税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公司目标:服务好、质量高、规模大、口碑佳的品牌企业。 公司精神:坚韧、团结、探索、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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