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高新区注销税务流程 个体户报税 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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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公司品牌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服务财税咨询 业务类型财税服务 业务范围全湘潭 服务方式1对1 服务类型全程办理 办理时间联系商家
经营范围包括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税务申请服务;报关代理服务;退税代理服务;工商登记代理申请服务;企业申请服务;企业资质代理服务;商标及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职业中介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设备、办公用品销售。
根据《*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向税务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向税务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报告;
4、纳税人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
湘潭市高新区注销税务流程
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办理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4、从中国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办理纳税申报;
5、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办理纳税申报;
6、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湘潭市高新区注销税务流程
税费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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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费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湘潭纳川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司训:客户至上、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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